保定涿州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40人
一、遴选原则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遴选。
二、遴选人数及职位
拟遴选科员40名,职位表如下。
三、报考人员范围
保定市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管理公务员)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作风扎实。
(二)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须为30周岁以下(年6月29日后出生);其中2、院校毕业生可放宽到32周岁以下(年6月29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98年6月29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年四级联考招录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和选调生;政法干警招录培训的公务员,服务年限届满方可报考)。
(四)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发布公告,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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