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要有大动作了这12件马上要发生的

发布时间:2022-4-20 15:26:28 
      

石家庄又有大动作!年,石家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完成投资亿元,另外还有这些要发生的事,关系着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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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绕城高速完成路基80%

  

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里程.63公里,该项目分为西段、东段两部分。

西段为新建段,起点为石太高速井陉互通处,与规划的平赞高速公路顺接,并与石太高速相连形成井陉枢纽互通。然后向东沿衡井公路南侧布线,其中太行隧道5公里,从窦王墓西北侧进入、出口至鹿泉山前大道西侧。出隧道后继续向东跨青银高速、装院路、南水北调至西良政。井陉连接线10.57公里,起于石太高速井陉互通,终点为国道铺上村处。

东段为新改建段,总长82.37公里,其中主线23.1公里,起点从西良政向东至段干,改造南三环14.2公里,继续向东新建8.9公里,终点至京港澳高速新建段。支线改造西三环主线18.5公里;主线绕城段辅道40.77公里,作为与城市衔接的道路,部分新建,部分续建。

年内完成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30亿元,完成路基80%、路面50%、桥涵80%、隧道45%,确保年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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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高速年内开工

  

西阜、平赞高速有望4月,津石、石衡高速有望8月开工建设。

对新开工4条高速项目,平山、灵寿、元氏、鹿泉、赞皇、井陉、矿区、正定、藁城、无极、深泽、晋州、赵县等沿线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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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周边县市高速连接线

 完成国道北、京港澳高速(新乐、机场、无极、栾城)连接线、安新线深泽县城段等9条段公里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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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周边县市公路建设

  

积极推进正南线正定至灵寿段、衡井线城郎至窦妪段、正繁线正定至行唐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实施。

尽快启动省会绕城公路、正繁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完成初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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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南二环西延

 

全力推进南二环西延项目,鹿泉区要在4月底前完成4个村庄的征地拆迁任务,确保“十一”前山前大道以东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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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东边也要修了

  

年内建成和平东路珠峰大街至太行大街、复线(天山大街至太行大街)、和平路西延、东三环辅道贯通、中华大街北延、国道南等8条段25.5公里。积极推进太行大街北延等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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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桥客运站签至正定

  

启动运河桥客运站外迁,有望年内建成投用。科学制定全市交通发展规划,外迁运河桥客运站至正定,未来,将建成石家庄综合汽车客运站、机场高铁客运站等综合交通枢纽,方便群众“零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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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总站搬迁

  

积极推进新火车站综合客运站(即客运总站搬迁至新火车站附近)、白佛、中仰陵公交枢纽站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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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28个港湾式公交站台

 

公交都市计划完成投资16.6亿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辆,新建28座港湾式公交站台,启动快速公交2号线建设。

BRT是BusRapidTransit的缩写,中文翻译为“快速公交系统”。BRT通常包括隔离的公交专用道及先进的公交车辆技术。除了隔离的公交专用道外,BRT系统一般还包括:乘客通过多个车门水平登乘;车外售检票;专门的BRT管理及规划机构;舒适的候车棚与车站;清洁的公交车技术;交通方式的整合以及为非机动车交通提供的设施等。

加快“公交都市”建设,新开辟城乡线路5条以上,不断提高公交网络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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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个交通圈

  

到年,构建“三个交通圈”,即省会至京津及相邻省会城市1.5小时交通圈,省会至各县城1小时交通圈,省会至组团县市半小时交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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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3月1日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共六章38条,将于年3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家庭暴力?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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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新司法解释开始实施

  

3月1日,我国将开始施行《物权法》的新司法解释!新的司法解释都跟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紧密相关:房、车、买卖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具体解释往下看,绝对通俗易懂!

二手车转让,没登记,受让方“腰杆更直”!

据统计,截至年5月,全国机动车总保有量达2.69亿辆,机动车交易也日益频繁,告到法院的纠纷也五花八门。

比如,张三已经把机动车交付给了买受人李四,但双方没有去办理过户登记,而张三还欠王五的钱没还。王五能不能说,用这辆车来抵偿张三的债务呢?这时候,王五和李四,谁对这辆机动车拥有“优先所有权”?

根据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转让人转移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对价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物权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且,在物权与债权的关系上,在一物之上既有物权又有债权时,一般而言,物权优先于债权……

一句话概括就是:李四的权利优先于王五的权利,即使车的所有权还没改登记,法律优先保护买方的权利!

无论咋登记的,离婚判决房产归谁,就归谁!

当下,很多人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房产更是大头。如果法院将夫妻共同房产判给其中的一方,但房产证上仍是两人的名字,这房到底归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发布会上说:“新《司法解释》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夫妻共有的房屋归丈夫或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自法院判决生效时起,房屋的所有权就不再属于双方共有,而是归属于丈夫或者妻子一人,即使该房屋仍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想改房产证名字,该先打哪种官司?

比如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并约定共有房屋,但因各种原因申请登记在张三名下。后双方生隙,李四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共有权。这时候,李四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姜强撰文分析,物权法实施后,不少法官和法院认为,李四应先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登记,才能确认其共有权。“但这种看法、做法,未能全面理解不动产登记的公示效力;也造成当事人诉累,形成行政诉讼不能认定登记错误、民事判决不能确定权属,并因此而循环无解的尴尬局面。”

新《司法解释》第一、二条就是对上述实践问题的回应,具体而言,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争议、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关系的争议都可纳入民事诉讼。内部关系上,依据真实权利状态确定权利人,而非依据登记确定权利归属。

也就是说,李四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李四提出他出资买房、以及双方关于共有约定的证据,法院应据此认定李四为共有权人。

只要预告登记了,开发商想“一房两卖”是无效的!

在房产交易中,存在有商品房预售制度,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

新《司法解释》的第四条规定,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开发商想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

也就是说,只要买房人预告登记了,开发商私自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是无效的!

从“李鬼”那买了东西,“李逵”来找我怎么办?

新《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善意取得”。与它相关的纠纷非常多见,遍布于为数众多的合同、侵权乃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中。

什么叫“善意取得”?

比如张三长年住着父亲的房子,擅自把房子转让给了不知情的李四。李四付完钱,张三父亲听说了,愤怒地跑来要房子。这时候,房子归谁?按照《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李四拥有房子,张三父亲应向自己的儿子索赔。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双方经常争论不休。最高法民一庭庭长程新文指出:“如何正确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适用中的一个重点、难点和热点。对此,新《司法解释》用6个条文,形成对善意取得适用的较为完整的规则体系。”

到底什么算适用“善意取得”?

新《司法解释》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在上面的案例中就是张三父亲)主张受让人(在案例中就是李四)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程新文说:“此举明确了‘善意’认定的基本标准,以及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新《司法解释》还明确存在“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等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的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也就是说受让人不是“善意”的。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交易的对象、场所或者时机等不符合交易习惯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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