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年12月21日北京律师魏士廪向北京市交通委申请信息公开。今天魏士廪告诉记者,他目前已经收到北京市交通委的答复,称《实施细则》已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于公平竞争审查是否涉及到网约车司机户籍和本地车牌照的问题,北京交通委解释,由于上位法是把网约车按照出租车进行归类管理,上位法中对司机的北京市户口和车辆的北京市车牌号均有要求,所以在网约车中进行了相应规定。
年12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约车作为发文机构发布了《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网约车规定,北京律师魏士廪当日以公民身份通过邮件向北京交通委政府信息公开邮箱发送了该规定是否经过公平竞争审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于当月23日通过快递形式递交了书面申请。北京交通委给予了积极回应,并于当月30日上午在交通委与本人进行了当面会谈沟通,法制处和出租车管理处参与了会谈沟通。
据魏士廪介绍,北京交通委回应已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该审查由交通委法制处负责进行审查,他们对照国务院年34号文四个标准和18项内容进行了一一审查,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
交通委解释其审查的原则是合法审查,依法行政是首要责任。北京市交通委依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九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衔接一致。交通委解释,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如果有上位法依据他们必须依据上位法执行,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
关于北京户口和北京车牌照问题
对于公平竞争审查是否涉及到网约车司机户籍和本地车牌照的问题,北京交通委解释,由于上位法是把网约车按照出租车进行归类管理,上位法中对司机的北京市户口和车辆的北京市车牌号均有要求,作为下级部门第一位的职责是依法行政,遵守上位法,所以在网约车中进行了相应规定。
同时,北京户口和北京车辆的规定也考虑了北京城市现状、人口承载能力和城市发展定位的要求。
北京交通委同时强调,网约车的运行平台是平台公司,网约车规定对平台公司并没有非常严格的区域性要求,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的要求较容易达到。
关于车距和排量的要求
对于公平竞争审查是否涉及到网约车车型的问题,北京交通委解释,车距和排量方面的较高要求主要考虑网约车出行与公交、地铁等大众出行方式进行差异化定位和管理,将网约车定位于临时应急的出行方式,而不是普通大众化出行的主要方式,鼓励大众采用公交和地铁等出行方式。同时,这一定位也考虑到北京市的城市定位、未来发展以及北京交通发展差异化管理等因素。北京交通委同时告知,他们从年11月8日即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下发了《北京市交通委关于在市场建设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
对此,魏士廪律师告诉记者,上述申请网约车地方政策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案例,对下一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其中的一些问题值得思考和完善。例如,作为下级部门,如果公平竞争审查与上位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实践中如何处理和操作?内部审查如何留痕,如何从程序上完善做到对公平竞争制度进行实质性审查?竞争制度与城市发展定位、交通方式差异化定位和管理有冲突时如何处理?公平竞争审查为内部审查时如何监督,外部如何介入?第三方评估介入的具体条件与责任?如何解决公平竞争审查责任的虚化问题等一系列内容。他希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实施细则时能把这些问题逐步落实和完善。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时建中教授认为,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是我国近期推出的一个具有跨时代意义的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政策,显示深化改革的决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评判一项政府政策措施是否排除、限制竞争的核心指标。北京市交通委能够对网约车政策是否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公开作出回应,显示了依法治市的典范带头作用,对地方积极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示范。但是其对网约车政策的回应内容还有进一步商榷的空间。比如对于网约车司机户籍和牌照本地化的问题,其依据是上位法,是把网约车当成出租车进行归类管理的,可是我国出租车管理规定施行至今已经十几年了,造就产生了很多不适应现在实际情况的新问题,这需要相关部门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以适时跟进,完成制度进步。(本文源自法制网,记者:万静,责任编辑:杨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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