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探索建立ldquo普法超市r

发布时间:2020-10-30 20:21:49 

  今年以来,新乐市坚持“现代普法为主、传统普法为辅”的工作方针,立足实际、创新举措,通过依托社会商业资源,探索建立“普法超市”,引导村民学法、守法、用法、普法,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推动了法治新乐建设。

一是选试点,明确工作模式

  组织司法局等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在深入乡村、社区等地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率先在大岳镇8个行政村开展“普法超市”试点工作。具体操作模式为:第一步,由各村(社区)向市司法局推荐辖区内1-2个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群众口碑好、热心普法公益事业的超市(商店);第二步,由市司法局实地进行审核,对达到设立“普法超市”标准的,签订合作协议(每次签约有效期为3个月),加挂“普法超市”牌子,并为负责人颁发“普法义务宣传员”荣誉证书;第三步,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能指导和培训,全面提升“普法超市”负责人法律素养,确保“普法超市”作用发挥到位。

二是巧推广,扩大覆盖范围

  “普法超市”负责人技能培训合格后,利用与群众接触的大量机会,积极宣传引导群众登录石家庄市司法局“律师顾问、公正顾问”(以下简称“两个顾问”)法律服务平台扫码签约。签约成功后,群众既可以在“两个顾问”平台上观看“以案说法”“普法课堂”“公证普法”“案件聚焦”“新规速递”“微普法”等法律栏目,又可以享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年7月,在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上,在全市个行政村、18个社区全面推广“普法超市”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普法超市”个,“两个顾问”平台的签约量由余人激增到余人,真正做到了户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村村(社区)有一个普法平台。

三是定规章,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组织召开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会议,就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定了三条规章:一是群众提出的法律知识求助,能回复的要第一时间在线上回复,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普法超市”的便捷与高效;二是对情况复杂且急需办理的事项,及时与求助群众预约见面时间和地点,当面进行回复;三是对情况复杂不需要及时办理的,由法律服务人员按照村居法律顾问规定定期到村见面回复。通过线上与线下的综合回复、现代普法与传统普法的有机结合,大幅节约了普法宣传的行政成本,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律师回复人次,公证员回复人次,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了“一部手机走天下、法律服务在手中”的方便和快捷。

四是强监管,保障常态运转

  围绕解决“普法超市”建设检查、调度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难题,聘请河北腾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新乐市司法局签约监测调度平台”,为每个“普法超市”编制、分配了一个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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