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公告
我中心收到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韩某某的协查函。
经调查,韩某某年7月29日17:00乘坐G/08车厢/10B座位,22:00到达石家庄站,出站后遇到民宿(旅馆)老板,22:50由老板私家车接到民宿居住地居住,入住左手边第一间房间,23:34在民宿附近牛肉拉面吃饭,然后返回房间休息。
7月30日中午11:00左右离开民宿,并在附近餐馆(早点)吃饭。步行五六分钟至附近地铁口,11:22左右乘地铁3号线,12:00左右约在南王站。17:21乘坐73路公交车直达运河桥客运站,下车后坐银色7座面包车返回新乐,司机男,40多岁,同乘共7人,现金支付,于18:10左右到协神路口(西北角有一加油站,到化皮方向)下车。
请在同一时间内,与上述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戴口罩、勤洗手、接种疫苗、保持社交距离!
联系-
新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8月4日
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年8月3日23时40分,社会事业管理局收到迁安市疾控中心《关于陕西漫入重庆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协查函》。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
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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